2018-03-02 13:22:00 综合 中国证券报
中国神华3月1日晚公告,公司与国电电力签署《关于通过资产重组组建合资公司之协议》,约定中国神华以其持有的神华方出资资产与国电电力以其持有的国电方出资资产共同组建合资公司;于评估基准日2017年6月30日,神华方出资资产的评估值合计277.10亿元,国电方出资资产的评估值合计374.49亿元。经双方协商,中国神华持有合资公司42.53%股权,国电电力持有合资公司57.47%股权。
根据公告,双方拟组建合资公司注册地为北京市朝阳区,注册资本100亿元,其中,中国神华出资额为42.53亿元,国电电力出资额为57.47亿元。经营范围为电力、热力生产、销售。合资公司名称以最终工商登记名称为准。
国电电力同时也发布了相关公告。公告表示,本次交易有利于深化双方业务合作,形成长期稳定的煤炭供应关系,充分发挥煤电产业链的协同效应;实现在发电领域的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技术融合和管理协同,提高合资公司发电业务的区域竞争力,避免重复投资,降低产能过剩风险;符合双方长期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利益。
业内人士表示,在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优化调整国有经济布局的大背景下,国电电力和中国神华在深入研究、充分协商、力求解决同业竞争的基础上,选择双方资产区域重合度较高的火电发电业务进行整合,将有效解决国电电力与中国神华在相关区域发电业务的同业竞争情况。本次交易中,中国神华标的资产主要集中在浙江、安徽、江苏等地,将进一步提高其在上述区域电力市场的占有率,市场竞争优势更加明显。长期来看,随着专业化管理措施的落实,协同效应的逐步释放,本次交易有利于提升中国神华的长期盈利能力。对国电电力而言,本次交易完成后,其总资产、净资产规模将大幅增加,营业收入、合并报表净利润都将较大幅度提高。本次交易将进一步增强其发电业务的规模和实力,为其建设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综合性电力上市公司打下坚实基础。
(编辑: 张艳 审校: 霍吉平)